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开标项目投标开标事项的建议函
依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可选择通过快递方式(如EMS、顺丰快递等)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在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邮寄送达我公司,要求如下:
1、投标(响应)文件邮寄前需提前与我公司采购(招标)项目负责人员联系确认,以邮件形式将邮寄承诺函盖章件发至我公司邮箱(jycg@gdjycg.com),否则我公司不予接收。并于我公司工作人员签收快递邮件后联系我公司项目人员确认邮寄事项,我公司项目人员收到快递投标(响应)文件后将以电子文件方式出具签收回执,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快递时间、疫情期间道路封锁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超出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邮寄到的投标(响应)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并自行承担责任。
2、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采购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应按采购
(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进行密封后再进行妥善封装后投递,递交时间为送达我公司后由我公司工作人员签收的时间。
3、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因寄错地址、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我公司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4、通过快递方式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样品(如有)的,视同不参加开标会并认可开标结果。
5、邮寄信息:
收件人: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方式:18406614528
邮寄地址:广东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61号7号楼9楼
二、投标人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如下:
1、来访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自觉配合我公司疫情防控检查及登记,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来访人员未佩戴口罩、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湖北等疫区且未按政府相关疫情防控法规要求隔离满14天的人员,不得进入我公司参加活动。
3、建议投标人来访人员递交投标(响应)后可不参加开标环节活动,减少人员聚集,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不参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参加开标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服从我公司安排,自觉维护现场良好秩序,开标会结束后尽快离场。
附件:邮寄承诺函.docx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