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验家具与通风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Y15102403HG016)采购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贵单位在我处购买的实验家具与通风系统采购项目(委托编号:BJY062015066)的采购文件,因采购文件修改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按采购人的要求作如下澄清/更正:
1.原采购文件增加以下内容: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时提供以下小样(小样上标明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1.陶瓷板小样(请标明生产厂家),1块;
2.中央台台面小样(请标明生产厂家),1块;
3.通风橱钢结构小样(请标明生产厂家),1块;
4.中央台钢结构小样(请标明生产厂家),1块;
5.铝合金玻璃隔断小样(请标明生产厂家),1块;
6.玻镁板小样(请标明生产厂家),1块;
7.钢化玻璃小样,1块;
8.活页小样,1块;
9.电线小样(请标明生产厂家),1条;
10.电源插座(请标明生产厂家),1个;
11.上水管、下水管及配件(请标明生产厂家),1套;
12.三联水嘴(请标明生产厂家),1套;
投标人提供的小样是技术评价表中“货物技术先进性”和“货物可靠性”的重要评审依据,
不提供小样将严重影响此两项得分。”;
2.原采购文件中第4页第五条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4月21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更正为:“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月5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3.原采购文件中第4页第七条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4月21日9时30分”更正为:“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5日14时30分”。
原采购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文件后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特此通知。
采购人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20-39322383
联系地址:广州番禺区小谷围岛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刘老师
项目负责人电话:/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37619082 020-37619972
传真:020-37636247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
邮编:510075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郭先生
项目负责人电话:020-37619082 020-37619972
开户行:广州银行农林支行
帐号:8001 8058 5908 017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