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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编号:GDJY12082003HG020C)采购文件的澄清

信息来源:

各投标人:

贵单位在我处购买的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委托编号:BJYJY2012022)的采购文件,因采购文件修改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按采购人的要求作如下澄清/更正

1.原采购文件中第3页第四条内容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531830分起至201261917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619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更正为:“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2531830分起至20127217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广州市环市东路4619楼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原采购文件中第3页第五条内容“投标截止时间:201262114 30(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12749 30(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3.原采购文件中第3页第七条内容“2012 62114 30分”更正为:“开标评标时间:2012749 30分”。

4. 删除原采购文件第9页人体生理实验系统的“★需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授权函,投标人应将授权证明原件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条款。

原采购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老师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林小姐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9   

电话:020-37619082  传真:020-37636247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