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能源管理(实验)中心(一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Y12091511HG122)采购文件的澄清
信息来源:
各投标人: 贵单位在我处购买的能源管理(实验)中心(一期)采购项目(委托编号:BJYJY2012126)的采购文件,因采购文件修改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按采购人的要求作如下更正: 1.原采购文件第5页供应商资格要求中“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2011年年审,且具有节能产品、电子产品经营范围;”更正为:“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2011年年审,且具有节能产品经营范围;” 原采购文件与本澄清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为准, 本澄清未涉及内容仍以原采购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 电话:020-3763640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9楼 电话:020-37619082 传真:020-37636247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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